导读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事故追责答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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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事故追责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事故追责

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同时,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调查组认定,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该公司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非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在现代物流和普通仓储区域违法违规从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多次变更资质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调查组同时认定,事故还暴露出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和国土、市场和质检、海事、公安等部门以及滨海新区环保、行政审批等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未认真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有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未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单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和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交通运输部作为港口危险货物监管主管部门,未依照法定职责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对天津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指导不到位。海关总署督促指导天津海关工作不到位。有关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等。 公安、检察机关对49名企业人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其中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调查组另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对其他48名责任人员,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视情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病故,建议不再给予其处分。 天津港爆炸事故追责名单部门单位性质责任违规行为责任人处理措施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

原天津市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 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同上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同上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同上天津新港海关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副厅级)同上天津港(集团)公司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正厅级)、总裁助理李洪峰(副厅级)、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同上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依法监视居住(事故中受伤)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评价师曾凡强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刑事拘留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违法行使职权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副巡视员王金文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数据来源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事故处理

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包括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

事故调查组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对其他48名责任人员,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员在调查处理期间病故,不再给予处分。

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同时,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扩展资料: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八个方面的教训与问题,调查组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防范措施和建议,即:

1、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何企业均不得违法违规变更经营资质;

3、进一步理顺港口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4、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

5、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6、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监控监管;

7、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安全准入条件;

8、大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特殊器材装备配备,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9、严格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其从业行为;

10、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网-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以前,天津港出爆炸大事后,怎么处理的?

天津港爆炸调查报告公布,建议处分5名省部级官员: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天津副市长孙文魁,天津副市长何树山,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鲁培军。

宗国英,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孙文魁,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处分。

何树山,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何建中,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分管水运、交通公安等工作。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鲁培军,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分管监管司等。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瑞海公司副董事长董社轩、总经理只峰等5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瑞海公司其他7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十年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中滨安评公司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判处罚金25万元:中滨安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伯扬等11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志刚等8人同时犯受贿罪,予以数罪并罚。宣判后,各案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天津大爆炸是哪年的事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是一起发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的重大安全事故。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 450 吨 TNT 当量。 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

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标准和规定统计,事故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一审分别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9家基层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9日对上述案件涉及的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宣判后,各案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志刚等8人同时犯受贿罪,予以数罪并罚 。

天津爆燃事件是如何解决的?现在怎么样了?

天津爆燃这起事件正在展开调查,此次事故也带来了不少的影响,现在目前有23人受伤还在医院检查之中。本身天然气是给大家带来了许多便利,但是这一次爆炸,却给大家带来很大的危险,甚至威胁到生命。据报道天津爆炸事件事故非常严重,从网上可以了解到相关的信息。事发在天津宝坻附近,爆燃发生之后也启动了响应行动展开救援。

其中有23人受伤,三人重度烧伤医院也在全力救治,15人属于轻伤在医院观察,有5名伤者已经出院,所以后续的问题还要展开调查。可以知道是因为违章操作才引起的天然气管道泄漏,当爆燃的时候也是没有预兆。只是一声巨响,然后就起了大火周边的建筑物以及花草树木全部被炸的一片狼藉。在事故现场还有很多被震破的玻璃,散落天花板,以及折断的树枝砸坏的汽车,看起来非常惨烈。

事故发生以后不少网友也发表了个人意见,觉得这些年真的是坎坎坷坷。大家在挣钱之余还是要注意自己的平安,特别是消防队员在拯救别人生命的时候,也要保全自己的安全。燃气爆燃的威力真的会超过我们的想象,燃气水电安全是没有小事,要防患于未然。平时通过这些悲惨的结局,也要警惕大家时刻的做好防护,这也是给大家一个严重的教训。

平时使用燃气的时候要及时关闭,发生泄漏切记不要出现明火。比如说使用打火机,开灯这些都要注意不能引发安全。也要关注在社会中永远冲锋在前方的逆行者,不管市民遇到任何困难,他们都会冒着危险来保证百姓们的生命安全。希望大家只要是多加注意就能少发生事故,也能减少他们的工作量,这样社会就会变得和谐,安全也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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