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际法的历年司法考试题有没有汇总的国际法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29.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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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的历年司法考试题有没有汇总的

国际法的历年司法考试题有没有汇总的

国际法历年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29.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

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

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

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

答案:A

解析:标题考察外交关系的终止、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承认分为法律承认与事实承认。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从而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这种承认是正式、不可撤销的。而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它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进行某种交往而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权宜之计,被认为是不完全的、非正式的、暂时的,比较模糊且可随时撤销。

选项A正确。甲乙两国建立外交关系是一种默示承认,所以加过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

选项B错误。如上所述,甲国已经对乙默示承认,而承认是不可撤销的。

选项C错误。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产生了承认的法律后果,故终止外交关系并不能导致承认的撤回。

选项D错误。甲乙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已经表明乙国正式承认甲国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另外,建立外交是法律上的承认,不是事实上的承认。

32.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

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

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

答案:A

解析:条约的缔结,《缔结条约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

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

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

(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的第三种正式文本或者作为起参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经缔约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对条约,协定的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该第三种文本为准。

某些属于具体业务事项的协定,以及同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经缔约双方同意或者依照有关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也可以只使用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文字。

由此可知,选项C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需要向其他国际组织登记的,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该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办理。

由此可知,选项D错误。

此题只要考察对于法条的实记。

39.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

B.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

C.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

D.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答案:B

解析:考查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亦称为《纽约公约》

选项A错误。我国已加入《纽约公约》,但我国作出了两项保留:互惠保留,即我国支队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裁决适用公约,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公约有不同规定的,按公约的规定办理。

选项B正确。另一项保留是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正义所作出的裁决适用该公约。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并非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争议,并非商事仲裁。

选项C错误。根据公约,有些外国仲裁裁决是可以不予承认与执行的。

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2009年)

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

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

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

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条约的加入和保留。

选项A错误。保留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对于保留,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

选项B错误。没有这个限制。签署条约时,条约可能尚未生效,加入条约时,条约可能已经生效,所以,条约生效前和生效后都可提出保留。

选项C错误。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所以,在条约已经对丁国生效后,就不能再提出条约保留了。

选项D正确。加入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因此加入可以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30.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

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

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

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紧追权。

选项A正确,选项CD错误。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另外,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信号好,才可开始。

选项B错误。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

31.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

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

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

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安理会决议、国家的管辖权、国际习惯法。(联系索马里海盗问题)

选项A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安全理事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安理会有权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做出决议,采取行动。本题中的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运输安全,且有甲国的请求,因此,安理会有权作出此授权。

选项B错误。只有在某国领海的海盗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况下,安理会才能作出决议,不是对任何国家领海的海盗都能作出决议授权外国军舰进行打击的。

选项C正确。国际习惯法的构成要两个要素:一是物质要素,即存在各国重复一致的行为;二是心理要素,即重复一致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不能仅仅因为安理会的一项决议使一项行为模式成为国际习惯法。

选项D错误。保护性管辖必须针对侵害本国或本国公民重大利益的行为,而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不属于保护性管辖。

32.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

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

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

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国籍的丧失、引渡。

选项A错误。该项只说明了符合引渡的部分条件,不能就此就判断可准予引渡。实际上存在不得引渡的情形,即仍然具有中国国籍。

选项B错误。在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时,应综合考虑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等因素,而不能仅根据引渡请求的先后来决定引渡的优先顺序,且本题中实际上中国是应当拒绝引渡高某的。

选项C错误。年龄、健康等原因是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这一表述本身没错。但在本题中应当拒绝引渡高某,而不是可以拒绝。

选项D正确。《引渡法》第8条,被请求引渡人如果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应当拒绝引渡。《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规定,“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由此可以看出,因获得外国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必须有个先决条件,即“定居外国”,而高某是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之后即回国,并没有交待高某在甲国定居的事实,因此高某不能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且高某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所以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

2008年

29.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

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

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

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

答案:D

解析:作为政治性国家组织,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民事行为的,因此,上述的购买行为是有效的。故A错误。只有在联合国目的和宗旨内根据联合国经适当程序作出的决议所从事的行为才是共同行为,单纯的民事行为是不可以视为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故B错误。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而且必须获得甲国的同意受其管辖。故C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项。

30.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之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

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条约终止和暂停实施的原因。根据“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外交关系的存续和终止,因此,两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承担国家责任。故AB错误。国际法上,条约的终止和暂停实施的援引主要有条约本身规定;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单方解约和退约;条约履行完毕;条约因被代替而终止;条约履行不可能;条约当事方丧失国际人格;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战争;一方违约;情势变迁等十一项。本题所述的情况属于断绝外交关系,所以双方缔结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因此C正确。乙国使馆财产是乙国的财产,甲国无权查封和没收。故D错误。

31.为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联合国大会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联合国人权领域工作的大会附属机构。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B.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

C.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D.联合国人权法院

答案:

解析: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人权机构。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人权理事会。人权理事会取代了人权委员会。所以本题应选C.

32.克森公司是甲国的一家国有物资公司。去年,该公司与乙国驻丙国的使馆就向该使馆提供馆舍修缮材料事宜,签订了一项供货协议。后来,由于使馆认为克森公司交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产生纠纷。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使馆无权在丙国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

B.克森公司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

C.乙国使馆可以就该事项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

D.甲国须对克森公司的上述行为承担国家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点是国家的财产和豁免。A项中,乙国使馆是可以在丙国主动提起诉讼的,故A错误。克森公司虽然是国有公司,但是在从事商业活动时不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故B错误。因此,甲国也不承担国家责任,故D错误。C项中,乙国是可以向甲国法院提出诉讼的。

3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

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答案:B

解析: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国家实践中,国家继承的债务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或称国债,也包括以国家的而名义承担而实施上及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或称地方化债务。国家对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所负之债或国家的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之债,不在国家继承的范围。另外,所谓的“恶债”,即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及成果根本利益所负之债,如政府债务或战争债务,原则上也不予继承。在国家合并的情况下,国家的债务应转属继承国。在分离、分立或领土转让的情况下,债务继承首先应通过协议解决;若无协议,则应按照公平的比例转属继承国,并且特别考虑到与这些债务有关的转属继承国的财产、权利和利益。新独立国家对债务可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并且这种协议不能违背有关国际法原则,协议的执行也不应破坏新独立国家经济的基本均衡。本题中甲国南方省的2000万美元的债务,属于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债务,所以不予继承。而乙国元首以自己的名义向外国法人借款100万美元,也不属于丙国继承的范围。所以丙国继承的债务只有甲国政府从丁国所借债务3000万美元。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34.甲乙两国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甲国为发达国家,乙国为发展中国家。根据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必须停止排放,乙国可以继续排放,因为温室气体效应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多年排放积累造成的

B.甲国可以继续排放,乙国必须停止排放,因为乙国生产效率较低,并且对于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水平远远低于甲国

C.甲乙两国的排放必须同等地被限制,包括排放量、排放成份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各方面

D.甲乙两国在此问题上都承担责任,包括进行合作,但在具体排量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方面承担的义务应有所区别

答案:D

解析: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所有国家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与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所以甲国和乙国都应当在温室气体排放上承担责任。国际环境法规定了以下四个原则:国家环境主权和不损害其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上述四条原则可知,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和合作,而且由于各国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不同,以及在环境恶化成因中所起作用不同,在承担责任上要所有区别。综上,在甲乙两国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上,双方都应承担责任,要进行合作,在具体排放标准和停排时间上,要根据各自的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区别对待。所以本题应选D.

35.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

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

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

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

答案:C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外国法的查明。所谓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应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3)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4)由该国驻中国使领馆提供;(5)由中外法学专家提供。通过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司法解释表明,我国法院对外国法的查明是持积极态度的,在确定外国法的内容时,既尊重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法律资料,也重视通过其他途径由法院主动进行调查,而不是把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完全归之于当事人或法院。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

2008年·四川

29.2007年,甲国国内不幸爆发某种流行传染病。据报,甲国驻乙国大使的官邸发现疑似患者。乙国卫生防疫人员迅速赶到该官邸外,做好处理患者准备工作。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彼此间没有其他的相关协定。根据该公约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官邸处于城市居民区,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可以立即进入官邸调查处理患者

B.只要患者不是大使本人或其家属,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C.如果未得到甲国大使的明确同意,乙国卫生防疫人员不得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D.只要甲国大使没有明确反对,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答案:C

解析:《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了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1)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这表明接受国官员未经使馆馆长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使馆馆舍执行公务,即使是送达司法文书或遇火灾以及流行病发生,也不例外。(2)接受国对使馆馆舍富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和安宁的事情。(3)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项。

30.2008年6月,我国完成缔结某项条约的谈判工作,该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与我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较大冲突,该条约目前尚未生效。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对那些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条款作出保留

B.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先行修改与该条约相冲突的我国法律

C.上述条约须经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D.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我国不得缔结该条约

答案:C

解析:缔结国际条约的时候,如果发现条约与国内法律规定有较大冲突的话,提出条约保留是国家的权利,而非是义务,因此,A项说法错误。

我国没有义务先行修改与条约相冲突的国内法,因此,B项说法错误。

《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规定,条约和重要协定签署后,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报请国务院审核;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予以批准。因此,C项说法正确。

没有关于条约没有生效就不得缔结的相关规定,因此,D项说法错误。

31.甲、乙、丙、丁四国是海上邻国,2000年四国因位于其海域交界处的布鲁兰海域的划分产生了纠纷。同年,甲国进入该区域构建了石油平台,并提出了划界方案;2001年乙国立法机关通过法案,对该区域作出了划定;2002年丙、丁两国缔结划界协定,也对该区域进行划定。2004年某个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国际组织通过决议,提出了一个该区域的划定方案。上述各划定方案差异较大。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的行为不构成国际法中的先占,甲国的划界方案对其他国家没有拘束力

B.乙国立法机构的法案具有涉外性,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各方都应受其拘束

C.丙丁两国缔结的协定是国际条约,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对各方均有拘束力

D.上述非政府组织的决议,作为国际法的表现形式,对各方均有拘束力

答案:A

解析:国际法上的先占是指国家有意识地取得不在其他任何国家主权下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先占的对象必须为无主地,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或被原属国家明确抛弃。二是先占应为“有效占领”,首先国家应具有取得该无主地主权的意思,并要公开地表现出来;其次国家须对该地采取实际的控制,包括采取立法、司法、行政措施,建立机构,标示主权等适当的行动。本案中,布鲁兰海域并非无主地,而是存在争议的土地,甲国建立石油平台,提出划界方案,并不构成先占。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应当选。

布鲁兰海域的主权归属,甲乙丙丁四国存在争议,因此,他们之中任何一国或两国单独制定的划界方案在没有得到其他国家的同意之前,对其他国家都不具有约束力。因此,BC项说法错误。

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不是布鲁兰海域的主权享有者,因此,它提出的划界方案对当事国更没有约束力,因此,D项说法错误。

司考卷一答案:2012年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参考答案(版)

司考卷一答案:2012年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参考答案(版)

2012 年司法考试卷一(三国法)及参考答案

32.甲乙丙3 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 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

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

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

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

答案:C

考点:使馆的特权与豁免、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保护性管辖

33.甲、乙是联合国会员国。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甲、乙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不符合国际法的

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

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答案:C

考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34.甲、乙国发生战争,丙国发表声明表示恪守战时中立义务。对此,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战争法

A.甲、乙战争开始后,除条约另有规定外,二国间商务条约停止效力

B.甲、乙不得对其境内敌国人民的私产予以没收

C.甲、乙交战期间,丙可与其任一方保持正常外交和商务关系

D.甲、乙交战期间,丙同意甲通过自己的领土过境运输军用装备

答案:D

考点:战争开始的法律后果、中立国的义务

35.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

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答案:D

考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36.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

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

答案:A

考点:收养的法律适用(条件和手续、效力、解除)

37.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张某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

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适用

C.如张某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

D.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答案:D

考点:涉台文书送达

38.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答案:A

考点: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诉讼地位(诉讼代理)、诉讼管辖权

39.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答案:C

考点:中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

40.《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

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

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

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

答案:D

考点: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类型)

41.部分中国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某国的某化工原材料进口产品进行相关调查。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

B.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

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做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

D.与反倾销调查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事宜由外交部负责

答案:A

考点:反倾销措施

42.甲、乙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乙称甲关于影像制品的进口管制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

B.专家组可对未在申请书中指明的诉求予以审查

C.上诉机构可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审

D.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3人组成上诉庭审理

答案:D

考点:WTO争端解决机制

43.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交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该中心可根据A公司的单方申请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

B.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须以A公司和乙书面同意为条件

C.如乙没有特别规定,该中心对争端享有管辖权不以用尽当地救济为条件

D.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后,可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作出裁决

答案:A

考点:《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44.关于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包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各国政府和单独关税区政府,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B.《政府采购协议》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中诸边贸易协议,该协议对于中国在内的所有成员均有约束力

C.《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

D.《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建立了统一的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答案:B

考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法律框架)、中国人世承担的特殊义务

74.中国参与某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多边条约的谈判并签署了该条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国签署该条约后有义务批准该条约

B.该条约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

C.对该条约规定禁止保留的条款,中国在批准时不得保留

D.如该条约获得批准,对于该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在中国国内可以直接适用,但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答案:BCD

考点:条约的缔结程序和方式(批准)、条约的保留

75.外国公民雅力克持旅游签证来到中国,我国公安机关查验证件时发现,其在签证已经过期的情况下,涂改证照,居留中国并临时工作。关于雅力克的出入境和居留,下列哪些表述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A.在雅力克旅游签证有效期内,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不再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

B.对雅力克的行为县级公安机关可拘留审查

C.对雅力克的行为县级公安机关可依法予以处罚

D.如雅力克持涂改的出境证件出境,中国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其出境

答案:BCD

考点: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

76.甲国公民彼得,在中国境内杀害一中国公民和一乙国在华留学生,被中国警方控制。乙国以彼得杀害本国公民为由,向中国申请引渡,中国和乙国间无引渡条约。关于引渡事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对乙国无引渡义务

B.乙国的引渡请求应通过外交途径联系,联系机关为外交部

C.应由中国法院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D.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国司法机关正在对引渡所指的犯罪进行刑事诉讼,故应当拒绝引渡

答案:AB

考点:引渡

77.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BD

考点:结婚的法律适用(条件、手续)

78.中国A公司与甲国B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C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中国,但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中国A公司依仲裁条款向C仲裁委提起仲裁,但B公司主张仲裁条款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审查问题,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C仲裁委无权认定,只有中国法院有权审查

B.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如A公司请求C仲裁委作出决定,B公司请求中国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中国法院裁定

C.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中国法

D.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甲国法

答案:BC

考点:仲裁协议(效力认定、法律适用)

79.甲国公民A与乙国公民B的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双方就在丙国境内发生的侵权纠纷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

B.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

C.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丙国法

D.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ABD

考点: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80.甲公司的营业所在甲国,乙公司的营业所在中国,甲国和中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当事国。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乙公司,该批货物通过海运运输。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了中国丙公司。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知识产权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

B.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或者甲国知识产权均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

C.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双方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

D.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时风险转移

答案:AC

考点:卖方的义务(知识产权担保义务)、风险转移(路货买卖)

81.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关于除外情形,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B.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C.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D.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答案:ABCD

考点:信用证欺诈例外

82.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伍的文章在乙国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B.李伍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C.满成的文章无论在任何国家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D.满成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答案:ACD

考点:《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双国籍国民待遇)

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入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

请回答第97—100题。

97.“乐安”号运送该货物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领海和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乐安”号可不经批准穿行丁国领海,并在其间停泊转运货物

B.“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海上执法船可行使紧追权

C.“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海上执法机关可出动飞机行使紧追权

D.丁国海上执法机关对“乐安”号的紧追权在其进入公海时立即终止

答案:BC

考点:领海无害通过权、毗连区、紧追权

98.A公司与B公司就该批货物在中国境内的商标权产生争议,双方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商标权有关争议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归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

B.归属争议应适用甲国法

C.转让争议应适用甲国法

D.转让争议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

答案:AD

考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99.关于CIF贸易术语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完成交货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

B.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

C.应由A公司负责海运运输

D.应由A公司购买货物海运保险

答案:ACD

考点:CIF

100.该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关于运输中的相关损失的认定及赔偿,依《海牙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为起浮抛弃货物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B.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打入海中的损失属于单独海损

C.保险人应赔偿共同海损和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单独海损

D.承运人对因固有缺陷损失的货物免责,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

考点:海牙规则、平安险

该答案由司法考试提供,仅供参考。

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八)

条约法

1.嘉易河是穿越甲、乙、丙三国的一条跨国河流。1982年甲、乙两国订立条约,对嘉易河的航行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中特别规定给予非该河流沿岸国的丁国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权利,且规定该项权利非经丁国同意不得取消。事后,丙国向甲、乙、丁三国发出照会,表示接受该条约中给予丁国在嘉易河上航行权的规定。甲、乙、丙、丁四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对此,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2006年卷一单选第33题)

A.甲、乙两国可以随时通过修改条约的方式取消给予丁国的上述权利

B.丙国可以随时以照会的方式,取消其承担的上述义务

C.丁国不得拒绝接受上述权利

D.丁国如果没有相反的表示,可以被推定为接受了上述权利

答案:D

解析:条约的效力——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权利的创设不需要经过当事国的同意,但是义务的创设、取消、变更都是要经过当事国的同意的。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未经第三国同意一般对第三国既不创设义务也不创设权利。法律教 育0网如果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义务,必须经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才能对第三国产生义务;如果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权利时,原则上仍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但如果第三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推断其同意接受这些权利,不必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

本题中,甲、乙两国缔结的条约,开放一条流经甲、乙、丙三国的河流给丁国,对于该项条约,丙国和丁国都是第三国。丙国已经正式表示接受该义务,丁国也已明确接受该项权利,因此,未经丁国同意,甲、乙、丙三国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销丁国的该项权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2.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4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作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2005年卷一单选第29题)

A.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

B.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

答案:B

解析:A项国内立法是国家内政行为,国际法不能干涉,B项立法是可以的,但是会引起国家责任的问题,所以正确。D项国家责任之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归因于国家,二是违背了国际义务,所以它和国家性质没有关系。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是指对于在主权平等、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基础上的各项有效条约,各当事方必须按照条约的规定,善意地解释条约,忠实地履行条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此也作了规定:凡有效的条约对其各当事国有约束力,必须由其善意履行。法律.教育-网一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内国法规定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按照国际法,如果违反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不履行有关的条约义务,就构成国际不当行为,违约者应当承担国际责任。 因此,甲国有权通过与其签订的条约不一致的立法,但是不能以此作为不履行条约的理由。故选项A、C、D错误,B项正确,当选。

3.甲国倡议并一直参与某多边国际公约的制订,甲国总统与其他各国代表一道签署了该公约的最后文本。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只有在2/3签字国经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并向公约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该公约才生效。但甲国议会经过辩论,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2005年卷一单选第30题)

A.甲国议会的做法违反国际法

B.甲国政府如果不能交存批准书,将会导致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C.甲国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在国际法上已经对甲国产生了条约的拘束力

D.由于甲国拒绝批准该公约,即使该公约本身在国际法上生效,其对甲国也不产生条约的拘束力

答案:D

解析:条约效力——条约缔结的程序

条约缔结的程序是指缔结条约经过的过程和履行一定的手续。条约缔结的程序一般包括:条约的议定、约文的认证和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条约的议定是指缔约方为达成条约而进行的谈判、约文起草和草案的商定。约文的认证,是指谈判方确认共同同意该约文是正确的和作准的,应当作为当事方之间拟缔结的条约约文。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是指任何缔约主体只有作出同意受某一条约的拘束的表示,才能成为条约的当事方,受条约的约束。法律 教育 网因此,根据题目中的表述,甲国总统的签署行为是对约文的认证,甲国的议会的做法并不违反国际法,甲国政府如果不能交存批准书,并不会导致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虽签署但未经议会批准,该条约对甲国不产生条约的拘束力。而只有甲国议会的批准才是表示受条约的拘束。所以只有选项D的表述是正确的。A、B、C错误,故D项当选。

4.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2004年卷一单选第33题)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

答案:C

解析:条约的冲突

只要掌握了解决条约冲突的几种方法,该题即可迎刃而解。(1)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时,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前约的原则。(2)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在同为两条约的当事国与仅为其中一条约的当事国之间,适用两国均为当事国的条约。(3)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定。首先熟悉关于条约的性质和效力特征、然后依据逻辑上的分析,也可解答本题:条约的效力来源于当事国国家意志的同意,条约的效力类似于国内法上合同的效力,具有相对性,条约生效或失效均是针对当事国而言;再依据后法优于前法的观念 ,可判断:A项,旧约是甲乙丙三国的贸易条约,未经三国意志的协商修订仍然有效适用于三国之间,所以A项正确;B项,新约仅为甲乙两国之间签订,效力无法扩展至非当事国的丙国,因此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该项正确;C项,新约既然是甲乙两国之间签订,其生效、失效是针对甲乙两国而言,其生效不以丙国同意为要件,该项错误;D项,以甲乙丙三方为当事国的旧约未经其共同意志修订,因此,在甲乙丙三方之间仍然适用旧约,该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应为C项。

5.甲某为A国国家总统,乙某为B国国家副总统,丙某为C国政府总理,丁某为D国外交部长。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上述四人在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时,哪一个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国家颁发的全权证书?(2003年卷一单选第20题)

A.甲某

B.乙某

C.丙某

D.丁某

答案:B

解析:本题考点是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缔约权——全权证书

条约谈判代表授权证明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国家的对外代表机关主要有三类:国家元首、政府及其首脑、外交部门,此三者中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均无须授权证明即具有全权代表资格。注意政府首脑可能是总统、总理或首相,不包括副职,副职只有接受正职委托或授权时才能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所以需要出示全权证书。 本题中,总统甲某、总理丙某,外交部长丁某均系对外代表机关,无须证明。只有副总统乙某需出示全权证书,B项正确。

6.假设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3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B.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

C.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

答案:A、B、C、D

解析: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否违背国际强行法的问题

条约的效力

条约的有效成立必须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是指如具备条约文本、对条约的签署或批准等,实质要件包括:具备完全的缔约权;自由同意;符合强行法。条约的无效有多种原因,其中一种是违反一般国际强行法,如违反联合国宪章所含国际法原则。法律>教育网灭绝种族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是国际罪行,含有这样内容的条约是无效的。由此可知A、B、C三项均选。至于D项,甲、乙两国共同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因此D项也应当选。

7.甲乙两国缔结某条约时,约定甲乙两国文字的文本同样为作准文本,并以第三种文字的文本作为参考文本。条约生效后,两国发现三个文本的某些用语有分歧:依乙国文字文本进行解释对甲国更加有利,而依第三种语言文本进行解释对乙国更有利。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关于该条约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2000年卷一单选第23题)

A.甲乙两国应接受各自语言文本的拘束

B.甲国可以仅根据乙国文本进行解释适用,因为该文本对其有利且为作准文本

C.乙国可以根据第三种语言的文本进行解释适用,因为该文本为参考文本,不必考虑甲乙国语言文本

D.由于三种文本用语分歧,该条约无效

答案:A

解析:A项既符合了善意原则,又符合了作准文本的原则。

国际条约的解释

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3条规定:(1)如果一个条约是以两种或两种文字写成,除条约规定遇有解释分歧时应以某种文本为准外,每种文字的文本同一作准;(2)作准文字以外的条约译本,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但在解释时可作参考;(3)条约用语在各作准文本内应推定意义是相同的,如有分歧,除条约明文规定的一种文字解释外,各方只受其本国文字约文的约束,而且不得从对方文字约文的不同解释中获得利益;(4)两种文字同一作准之条约没有规定以某种文字为解释的根据,如遇解释分歧而且按照上述办法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在考虑条约的目的及宗旨下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

依上述第(3)项规定,本题应选A项。

法律教育网·李文沛

普通本科生(一本)。在大学期间自考名校(像中国科技大学)第二学位可以吗?难度大吗?社会认可度高吗?

三、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15分)

1.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一份独占许可合同。依据该合同,A公司许可B公司在S市使用其自行开发并使用多年且未对外公开的快餐烹制技术(核心是制作炸鸡块和汉堡包的配方),并准许B公司免费使用其商标和商号;B公司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支付A公司10万美元,并且以后每月支付A公司其销售额的5%作为技术转让费。B公司的快餐店开业后的头6个月生意兴隆。不久,B公司发现S市陆续开张4家与其类似的快餐店,这些店使用不同的商标、商号,但它们所提供的食物与B公司提供的几乎完全一样,都以炸鸡块和汉堡包为主要经营品种。由于这些快餐店的价格便宜,B公司快餐店的销售额迅速下降。B公司致函A公司指责其提供的技术无新颖性和独创性,并据此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1)A公司转让的技术是专利技术还是专有技术为什么

答: A公司转让的技术是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指一种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形成的,为从事生产活动所必需的,从未向社会公开过,可转让但没有取得专利权保护的专门技术知识和经验,可以包括以一项或几项特定的配方、工艺流程或产品设计方案为主的技术知识。本案A公司转让给B公司的配方就是一种专有技术,不是专利技术。因为专利技术是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律规定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专有权的公开技术,而本案的配方不具备这一特点。

(2)如果其他4家快餐店从其他公司合法取得相同配方,A公司是否违反了B公司在S市独占使用许可技术的义务为什么

答:A公司不违反B公司在S市独占地使用其所转让技术的义务。A公司许可B公司使用的是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依靠所有人自行保密的、具有事实上的独占权的技术和经验,其他人只要合法地获得这种技术,法律并不禁止他们使用与专有技术权利人(所有人)同样的技术。本案的许可合同不涉及其他快餐店从其他人处合法获得这种技术。

(3)如果其他4家快餐店从A公司获得技术许可,但没有使用A公司的商标和商号,A公司是否违反了其与B公司约定的义务为什么

答:A公司违反了其与B公司约定的义务。A公司、B公司之间的许可合同是独占许可合同,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只有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使用权。许可方既不能自己使用,也不能许可第三方使用许可的技术。A公司承担的是专有技术的独占许可义务。这一义务与商标、商号无关。因而无论其他快餐店是否使用同一商标、商号,A公司都违反了独占许可义务。

(4)B公司能否以许可技术无新颖性和独创性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为什么

答:不能。B公司获得许可的是专有技术,不以新颖性和独创性为构成要件,而以没有公开并具有商业价值为构成要件

0404

一、简答题 (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简述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方式 (5分)

答: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非商业性的技术转让。主要是指国家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间以签订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的方式而进行的技术转让。具有无偿性特点。一种是商业性的技术转让。即通常所说的国际技术贸易。具有有偿性特点。具体又有两种主要方式:一是技术贸易;二是技术投资。

2.述特别提款权的概念和特点。 (5分)

答:特别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按各成员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它是成员国在基金组织账户上一种用数字表示的人为资产。其特点有:(1)成员国分得特别提款权后,无须再向基金组织缴交任何其他资金;(2)成员国在需要时,可以无条件地使用特别提款权;(3)特别提款权归成员国长期所有。

3.我国仲裁立法如何体现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特点? (5分)

答:我国《仲裁法》体现了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特点,表现在:(1)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2)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做出裁决;(3)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4)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论述题 (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试联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阐述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制度的主要内容。 (15分)

答:此制度包括风险转移的含义、时间及法律后果三项内容。

(1)风险转移的含义:所谓风险是指足以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风险转移是指风险承担的转移,也即对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风险应于某个时间由卖方改为买方承担,此即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2)风险转移的时间:风险转移问题的关键在于风险在何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手中,对此,各国法律规定并不一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风险转移时间是:

①如果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有两种情况:

a.如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则货物依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之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

b.如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则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

②如果货物是在运输途中出售,订立合同之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但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遗失或损坏,又不将此事实告知买方,则应由卖方承担此遗失或损坏的责任。

③合同既不涉及货物的运输,又不是出售运输途中的货物,即一般是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情况下,买方接受货物时,即为风险转移之时。如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这样做,则货物交由其处置但其不收取时为风险转移之时。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之时,才是风险转移之时。

(3)风险转移的后果: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作为或不作为所造成。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影响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

2.述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内容及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关系。 (15分)

答:(1)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协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协定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协定适用的税种范围以及协定对人的适用范围。

②对各类跨国所得和财产价值的征税权划分。

③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④税收无差别待遇。

⑤相互协商程序与情报交换制度。

(2)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两者的功能和作用各有侧重。国内税法的作用主要在于创设缔约国征税权,确定课税对象范围和程度以及征税程序等。协定的作用在于运用冲突规范限制缔约国一方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同时规定缔约国另一方在行使税收管辖权时应该采取的消除双重征税的措施。

②两者彼此配合,互相补充。一方面,协定中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的功能作用,需要缔约国国内税法上的有关实体和程序规范的配合补充,才能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协定中不明确的用语,允许各国依照国内税法进行解释。

③两者发生冲突时,协定条款原则上应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但不能绝对化

三、案例分析题 (本题15分)

1.中国和德国是《华盛顿公约》和《汉城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某企业与德国企业柏林净水厂签订合资合同,在上海兴建上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合资合同规定,上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该公司满足投资总额所需的其余200万美元资金通过项目贷款来解决。

(1)如果投资者之间产生争端,可否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解决,为什么?

答:不能。该中心只受理缔约国政府与另一缔约国国民间的投资争端。

(2)在注册资本中,柏林净水厂至少应占多少美元?

答:柏林净水厂至少应占250万美元。

(3)项目贷款的借款人是谁?试根据项目贷款的种类,说明偿还项目贷款的资金来源和担保。

答:项目贷款的借款人是上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该贷款如果是无追索权贷款,上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收益为还款资金来源,以该公司资产为担保;该贷款如果是有限追索权贷款,除上述收益和担保外,一般还要求上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4)上述注册资本和项目贷款中,哪些可以向MIGA投保?可投保什么险别?

答:柏林净水厂投入的注册资本及提供的贷款担保,可以向MIGA投保,具体可投保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外币汇兑险、违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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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答题 (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简述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区别 (5分)

答:(1)备用信用证是一种保证方式,而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支付方式。

(2)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不限于银行,还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而跟单信用证的开证人必须是银行。

(3)在跟单信用证情况下,银行持有的单据构成了其付款受偿的担保,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人不一定享有受偿担保。

(4)跟单信用证必须跟有与货物有关的单据,而备用信用证则不一定需要。

2.简述《外国直接投资待遇指南》的性质及内容。 (5分)

答:(1)《外国直接投资待遇指南》是世界银行主持制定的有关外国直接投资待遇的指导性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指南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①指南一规定了指南的适用范围。

②指南二规定了外国投资入境的批准问题。

③指南三规定了外国投资待遇。

④指南四规定了征收和补偿原则。

⑤指南五规定了解决争端的途径

3.如何确定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 (5分)

答:(1)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可以通过归纳方式或客观方式来确定。

(2)前者指通过国际经济组织基本文件来考察,后者指通过国际法原则来考察。

(3)运用客观方式确定时,国际经济组织应具备下述条件才具备法律人格:具有比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更高级的组织;建立本身的机构;具有特定的任务;独立于其成员,能表达自己的意志

二、论述题 (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试述国际融资协议中的约定事项条款及其作用。 (15分)

答:约定事项是国际融资协议中的共同条款之一,指借款人允诺在贷款期限内承担的一系列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约定事项主要包括:

(1)消极担保条款。借款人在偿清全部贷款之前,不得在自己的财产和收益上,为其他债权人维持或设立任何担保物权。

(2)平等位次条款。借款人保证无担保权益的贷款人与借款人其他无担保权益的债权人处于平等的受偿地位。

(3)财务约定事项。借款人应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并遵守约定的各项财务指标。

(4)贷款用途条款。借款人必须把全部贷款用于约定的用途。

(5)保持资产条款。除日常经营外,借款人不得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大部或实质部分。约定事项的主要目的是使贷款人控制和监督借款人的经营活动,保证借款人有足够的资产按期还本付息。

2.如何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的损害赔偿救济? (15分)

答:(1)公约就违反合同的损害赔偿问题做了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2)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设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3)在宣告合同无效时如买方购买替代货物或卖方转售货物,赔偿额应包括合同价格与替代货物价格之间的差额,在没有购买或转售时出现的合同价格与时价之间的差额也包括在内。

(4)声称另一方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该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包括利润方面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这种措施,违反合同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额中扣除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

(5)损害赔偿救济是可以与其他救济措施同时适用的救济,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采取其他救济方法而丧失。违反合同一方是由于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违反合同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题 (本题15分)

1.中国出口公司与外国进口公司于2001年3月30日签订干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采用CIF术语,目的港为纽约,4月15日前将货物装船、发运,并及时提供相关单据。中国出口公司于4月10日将货物发运,由于天气原因,通常只用10天的航程实际用了20多天,货物于5月1日到达目的港。中国出口公司于5月10日交付有关单据。由于在海上时间过长,货物发生霉变。

(1)中国出口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为什么?

答:中国出口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因为它没有及时交单,而及时交单是中国出口公司承担的重要义务之一。

(2)中国出口公司对货物霉变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中国出口公司不承担责任。因为根据CIF术语,货物越过船舷时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本案中包括霉变的货物风险已经由中国出口公司转移给外国进口公司。

(3)假设合同规定“货物到达目的港纽约的时间不晚于2001年4月30日”。中国出口公司又违反了哪种义务?

答:中国出口公司违反了按规定时间交货的义务

案例分析

1.甲国和乙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进口100吨白糖的合同。合同选用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 FOB术语,并约定付款方式为托收。此后,A公司与承运人C公司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的约束),并向D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承运人的“希望”号轮按时抵达乙国装货,B公司提供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在“希望”号轮驶向甲国目的港的途中,因遇台风使部分白糖受损。B公司委托银行向A公司收取款项,A公司却以货物已经发生损失为由拒绝付款。请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对该批白糖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什么

(2)本案中的承运人是否应对该批白糖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什么

(3)本案白糖损失的风险在哪一方当事人

2、美国A公司与我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一批月饼的合同,交货期为当年中秋前一星期,以便卖给在美国的华人过中秋节之用,但是,由于我国当年中秋节月饼市场火爆,B公司货源紧张,中秋节已过了一个星期还未交货。而美国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中秋节已过,月饼难以销售。A公司于是通知B公司宣告合同无效。

问:(1)A公司宣告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

(2)A、B两公司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哪一方败诉?

如果败诉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应该怎样做?

3.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

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请问:(1)依据《海牙规则》,承运人C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在CFR条件下,应该由卖方还是买方签订保险合同?

(3)在CFR条件下,应该由卖方还是买方支付保险费?

五、案例分析题

1.答:(1)本案中的保险公司不应赔偿。因为本案A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本案货损是因为台风引起,台风属于自然灾害,本案台风引起的是货物的部分损失,而不是全损,平安险不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货主希望得到此种情况下的赔偿,应当投保水渍险,因为水渍险对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是赔偿的。

(2)承运人也不赔。因为本案货损是由于天灾引起的,依《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对于

因此而引起的货物损失是可以免责的。

(3)由于本案选用了FOB术语,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货港船舷转移的,因此途中的风险是由买方承担的,即风险由A公司承担。

2.答:(1)A公司宣告合同无效的依据是B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B公司延迟交货,就是违约行为。而且由于中秋月饼是在特定时间销售的物品,B公司延迟交货,A公司卖出月饼就很困难,由此会蒙受损失,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A公司根据合同所期待得到的利益,即B公司的延迟交货构成根本违反合同。B公司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应有权宣告合同无效,可向B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2)由于B公司根本违反合同,B公司会败诉。B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A公司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

案例3:答:(1)依据《海牙规则》,承运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其享有因检疫限制免责的权利。

(2)在CFR条件下,应该由买方签订保险合同。

(3)在CFR条件下,应该由买方支付保险费。

五、案例分析题(第1小题15分,第2小题10分。共25分)

1. A国一公司向B国一公司出口泰国香米,并签订了FOB合同。A国公司在装船前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结果是货物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A国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向B国公司发出装船通知,但在海上航行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B国公司要求A国公司赔偿差价损失。问:A国公司是否应该对上述损失负责?如果本合同以CIF术语或CFR术语成交,大米被海水浸泡的风险损失又分别由谁承担?(15分)

2. 托运人马克辛靴鞋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由承运人加拿大政府商业海运公司班轮运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了海运提单,提单背面订有适用《海牙规则》的条款。但船在开航前发生火灾,致使货物受到损害,经调查,火灾的起因是由于经船长授权的雇佣人员在对排水管道加温时疏忽所致。托运人对未能交货五、案例分析题(共25分)

1.(15分)

答案要点:卖方不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该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5分)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FOB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5分)如以CIF或CFR术语成交,卖方也同样不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CIF或CFR 术语中,卖方也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也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5分)

2.(10分)

答案要点:承运人应赔偿(5分),因未做到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使船舶适航(5分)。

造成的损失要求承运人赔偿。(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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